强化组织保障 凝聚强大合力——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系列谈之三
凝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坚实的组织保障不可或缺。
总的来看,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具体来说,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离不开创新要素资源的高效流通与精准匹配,更离不开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这就需要政府有为,提供更多更好政策产品,并让这些好政策互相联动,发挥更大综合效力。
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讨论了《厦门市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会提出,要将这一行动方案与我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等专项规划编制协同联动、有效衔接。今年上半年,厦门出台《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配套《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厦门市关于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这些都充分说明,厦门一直在强化政策支持,用好用足存量、增量政策,撬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创新领域集聚。
好政策需要通过高效的工作机制来落实。全会提出,要构建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在这方面,厦门已经展开了创新探索。在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厦门建立科技服务理事会工作机制,负责科技服务统筹协调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指导,将分散在市、区及部门之间的创新资源有效链接,推动资源配置“一盘棋办大事”:产业端直面市场痛点“出题”,研发端瞄准产业所需“答题”,打通从科研到市场的快速响应通道。厦门持续加快构建深度协同、高效联动的创新工作体系,聚力破解科创服务领域体制机制难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扫清障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事在人为,关键在人。勇于创新、善于学习、敢于担当,始终是特区干部的必备素质。全会对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各项工作做出部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实践,及时掌握前沿科技知识和产业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创新发展、科技管理等规律,不断提高抓创新谋创新的敏锐性、预见性、科学性,不断增强推动创新的能力本领。同时,要树牢实干实效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三争”行动,坚持项目化的工作方法,把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具体项目,以创新促发展,以实干出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