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科学谋划明年和“十五五”时期人大工作

11月26日召开的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再学习、再深化、再领悟,为厦门“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实施路径,再次吹响了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号角。

市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要求上来,发挥人大作用,服务发展大局,为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一、全面对标对表 把握精神实质

市人大常委会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准确把握市委全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厦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战略引领、目标遵循和重大部署,将坚持用法治力量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助力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建设等方面监督推动,增强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关键指标的动态跟踪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落实“两个联系”工作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引导代表积极投身“十五五”发展生动实践。

二、聚焦大局大势 发挥人大作用

近期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谋划汇报会,对今年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科学谋划新一年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思路举措。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强调,全市人大系统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精准把握厦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结合点、切入点,更加注重系统谋划、精准发力,进一步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调研等各项工作加力提效,努力实现“又稳又好”。

聚焦功能定位转型发力

市委全会提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释放消费潜能,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着力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上创新突破。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着力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再立新功。

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情况的报告,积极探索提振消费的务实举措;听取市政府关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助力推进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国际化环境、政务环境建设等重点任务;听取审议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对整改成效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闭环监督擦亮涉外司法“厦门名片”,持续提升厦门涉外司法公信力。本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市政府关于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城市发展空间、自主创新能力、综合交通能级等,助力提升厦门城市综合竞争力。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目标,以立法保障城市能级提升,以监督推动国家战略落地,以制度创新对接国际规则,为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提供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法治支撑。

聚焦经济结构升级赋能

市委全会提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孵育高素质创新主体,构建高水平创新生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厦门建设,着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着力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再创佳绩。

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厦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情况报告,督促增强产业需求与科技供给契合度,助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聚焦培育新动能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立足厦门产业发展实际,出台全国首部专项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大决定,以法治力量为厦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优制度空间。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经济发展新提升,以高水平的法治供给和有效监督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清障护航,全力赋能厦门经济结构由依靠外部拉动为主向内生驱动升级。

聚焦空间格局调整优化

市委全会提出,深化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碳达峰引领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书写新篇。纵深推进跨岛发展战略,加强海湾型城市整体设计,走好具有厦门特点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加快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着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

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要任务,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履职尽责,让山海同奋进和城乡共繁荣照进现实。出台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级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为国家相关领域立法提供地方实践样本;听取和审议筼筜湖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持续擦亮筼筜湖治理这一亮丽名片;开展《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执法检查,聚焦海洋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开展监督,推动海事司法与海洋强市建设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听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支持政府大力发展城郊型高附加值特色现代农业。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化和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全方位保护治理格局,紧扣跨岛发展重大战略实施,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设计,通过依法有效履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攻坚

市委全会提出,以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经济治理效能,着力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上先行先试。

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深化实践创新,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作用、监督的推动落实作用、代表的参与助力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制度优势、彰显人大担当。

落实综改任务要求,完善经营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先行出台个人破产保护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法规,《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是厦门自1994年取得特区立法权以来涉及法律关系最为复杂、调整范围最广、体量最大的一部法规,为国家层面建立完整的破产制度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先行性方案,入选海丝中央法务区2025年度十大成果。积极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全面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效。组织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工作,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三级联动执法检查。靶向听取并审议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医保综合改革等政府报告。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注重先行先试、守正创新履职,坚持立法与改革深度衔接、同频共振,积极开展前瞻性、创制性立法,以人大履职成效,推动改革部署从“纸面”落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