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央视《午夜新闻》报道厦门:支持老旧楼房申请原地改造。内容如下:

厦门则规定,建筑年限满40年、结构差、功能不全且无维修价值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申请原地翻建。改造方式灵活多样,支持单栋、多栋联合或整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