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自贸片区考察时强调,要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多出一些制度性、政策性成果。10日,厦门自贸片区集中发布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的涉外仲裁制度成果,标志着厦门在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现场,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发布《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协同、司法支持与服务配套等多维度提出具体举措,为构建“司法、行政、行业”三方协同的涉外仲裁机制提供政策保障。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还发布《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这是全国首个聚焦海事争议的特别仲裁规则,不仅将“海事调解+仲裁”、专家参与等创新实践纳入制度安排,还积极探索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程序等国际前沿机制,全面提升海事仲裁的专业性和国际兼容性。

厦门泛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永煌:仲裁一个是时间比较灵活,第二个因为涉外毕竟还有很多的方面,跟国内的情况不一样。通过一个平台把这些具有比较丰富的涉外经验的专业人士集中起来,能够给当事人一个更好的解释。

厦门海事局法规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罗盈:我们也把实践中,关于包括海事调解快速转仲裁,海事专家鉴定员引入支持仲裁,这些创新实践写入规则,为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涉外仲裁制度,给出了“厦门样本”。

活动现场同步推出了全国首个公益海事仲裁制度,发布《海丝推荐公益特别仲裁员名册(涉外商事海事)》与配套仲裁员服务办法,为跨境海事争议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渠道。活动还聘任首批55名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并成立“海丝公益海事仲裁员之家暨共享专家库”。

新加坡、中国香港国际仲裁员 李福泉:在涉外的仲裁领域,收费是蛮高的,有些原告、被告,都没有经济能力去参与仲裁,有公益仲裁,特别是船员,可以利用这个方式得到一个纠纷解决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指出,福建和厦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稳步推进制度性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多出一些制度性政策性成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再立新功。牢记总书记嘱托,一年来,厦门自贸片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涉外仲裁,尤其是海事仲裁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先后发布多部门联合政策文件、专项特别仲裁规则、公益特别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交流实体平台,并促成6家单位建立多元解纷合作机制。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国强:我们发现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普遍面临争议解决效率低,规则适配难,成本高的痛点。我们破解这些难题,就是直接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厦门拥有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和完善的海事司法、行政体系。通过自贸平台,将这些分散的优势资源串珠成链,打造人无我有的制度创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