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资源规划局印发《厦门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并于本月8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混合产业用地的概念、用途管制清单、供地方式等。昨天下午,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混合产业用地,是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规定制定土地用途清单,允许在用途清单范围内进行多种用途混合利用和灵活转换的土地。混合产业用地在供地前,由资源规划部门根据片区规划,结合项目用地具体情况,明确地块允许混合利用的用途清单、主导功能及比例,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用地企业在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清单及构成比例范围内进行调整,仅需向资源规划部门备案,无需补缴地价。厦门于2022年出台混合产业用地试点方案,2023年开展试点工作,两年来已出让混合产业用地共21宗,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 陈艳美:比如市场发生变化,企业它想要改变不同业态功能的建筑面积的分配,(以往)它要逐级报批,这里面会涉及到很多的程序,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可能整个流程办下来之后,市场又发生变化。按照现在的混合产业用地办法,它可以快速地抓住市场机遇,及时进行产业的转型升级。

据介绍,本次管理办法在试点方案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明确混合利用既可整宗地内全部建筑混合,也可部分建筑混合使用;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域范围内的新供产业用地项目。办法还扩大用途清单范围,增加工业、科研、文化用地,基本覆盖除商品住宅以外的二产、三产各类经营性用地;新增支持依法依规可以协议出让的产业用地按混合产业用地供应。

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 陈艳美:可以说是个升级,是个2.0版本,我们接下来会会同各区政府、包括其它的招商部门,在招商的过程中,我们会去鼓励企业能够多去运用我们的混合产业用地,能够充分发挥它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