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厦门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卢晓聪做客政府网,介绍近年来厦门市审计局助力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等形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相继部署开展国有资产专项审计和专项巡察等工作,强调要加强资产管理监督、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并重点关注我市办公用房、市直公房、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资产的配置情况、使用情况、处置情况,以及资产的基础管理情况,具体包括资产的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等情况,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能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在揭示问题、分析情况的同时,市审计局也不断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目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及时得到整改,需要持续推动的问题,有关主管部门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