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央视《新闻直播间》 报道厦门: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开出。具体内容如下:

25日,福建厦门房票新政发布后,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出炉,这意味着厦门房票制度升级版全面拉开了序幕,居民将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

25日,陈先生一家签了房票协议,并在当天用房票加现金补贴的形式购置了一套112平方米的新房。

厦门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持有人 陈平安:可以多种选项,可以到几个楼盘去选,这个就多了很多自由的空间,也会选到自己这个中意的房子。房票推出来这个政策还是蛮好的。

为推动“开票即购房”,厦门强化房企联动,设立房源接待中心,集中展示优质可选房源,实现“家门口”看房。同时,优化房票签约流程,细化政策解读,为居民量身定制房票购房方案。

厦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茜:今后征收安置不再新建安置房,被征收人可以持房票在房源库中购买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和存量安置型商品房,购房之后还可以用房票继续购买车位和商铺。同时在规定期限内购房,还可以获得相应奖励补贴。

值得关注的是,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允许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相较于房产转让,房票转让更方便,还能免去手续费和税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