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为加强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弘扬嘉庚精神,由我市制定的全国首部教育遗产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 将于本月21日起正式施行。

《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 共有4章35条,分别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规定。《办法》明确了嘉庚教育遗产的概念,将嘉庚教育遗产定义为承载、体现嘉庚教育思想和兴学实践,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教育场所、校园环境、社会活动场所,以及有关的文献、手稿、图书资料和其他代表性实物。《办法》通过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市级层面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措施,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体系。此外,《办法》还将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

市文旅局文物与博物馆处处长 郑敏慧:政府规章出台了以后,嘉庚教育遗产有了一套专门的保护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政府规章在整个社会层面的宣传,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