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勇担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扎实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和方法成果,打造了新的发展优势,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厦门贡献。厦门改革热度指数位居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首位。今天起,厦视新闻开设“推动厦门综合改革试点”专栏,多角度展现厦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成果。今天首先关注,我市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上个月,我市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综合管理名录》全面梳理了149类建设项目,能够实现生态影响类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差异化管理。它将22个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影响的行业列入不予审批范畴,并在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对56类建设项目进行环评豁免;此外,聚焦排污许可核心牵引作用,《综合管理名录》还对39类建设项目实行排污许可提级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 詹源:像金属制品加工业和塑料制品加工业等建设项目,这一类的建设项目属于污染影响比较轻微,环境影响可控的把它纳入环评豁免范畴。同时,对它的排污许可进行提级管理,以前只需登记管理,现在升级为简化管理。
“一张图”统筹 不断推进制度融合改革
自2019年起,我市就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系列管控要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度衔接,在“一张图”上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理要求。目前,全市被划分为134个管控单元,可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精准管控,实现建设项目“照单准入”。在此基础上,我市还率先全国开展“三证合一”、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等制度融合改革。改革实施以来超过2400个项目受益,累计节约审批时限7.2万个工作日,节省费用超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 詹源:在我们下一阶段,来探索分区管控的条例这么一个立法的进程,把分区管控的制度建设和建设项目的准入,还有事中事后监管,做成一个全链条的环境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