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军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要求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厦门始终站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具有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独特优势。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前瞻性地推动布局电子信息、海洋开发、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为厦门指明了“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的发展方向。厦门始终牢记嘱托,不断勇毅前行,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基本形成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当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准确把握厦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方向,发挥好厦门独特优势和基础潜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厦门力量。

因地制宜把握发展方向

发展新质生产力要“防止一哄而上”。地方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中需要根据本地的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因地制宜把握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路径,避免盲目跟风,集中力量在某些领域进行突破。

厦门要因地制宜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一是深刻认识厦门经济产业特点,完善好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划。厦门经济规模、产业特点与科研教育基础等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利条件。对此,厦门要更深入把握科技与产业发展趋势演变的底层逻辑和内在机理,摸清自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建立起更为系统更为成熟的分析办法,提高发展新质生产力规划的针对性、协同性和清晰性;二是在厦门自身产业体系基础上谋划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方向。目前厦门“4+4+6”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机械装备集群已成为我市支柱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已列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生物与基因技术、氢能与储能、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也取得初步成效。未来可持续壮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产业,加快碳化硅、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加快医疗器械及诊断试剂、小分子创新药、生物制品和生物医药服务发展,加快特种金属及功能材料、光电信息材料发展,加快人工智能细分软件领域发展;三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途径。可大力支持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提升我市物流运输、中低端制造等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因地制宜推动创新发展

科技创新对生产力的质态和产业变革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助推产业创新的驱动力,产业创新为实现科技创新改变世界提供了转化力量,科技创新成果只有真正转化为产业变革并有效支撑产业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价值。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共同推动生产力实现质态跃迁,二者融合发展的水平直接决定地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成效。

厦门要因地制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一是集中资源推动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颠覆性科技创新将对产业发展产生革命性突破,完全改变原有的游戏规则,对占领科技创新制高点具有重大意义。目前,上海、广州均建立了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厦门可有计划地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在嘉庚创新实验室等载体基础上建设具有特色的区域性颠覆性科技创新高地,聚焦原创性技术,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接续研发和落地转化,提升承接国家级别颠覆性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二是建设先进的中试能力。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是实验室与大市场的连接器,是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当前,中试能力薄弱已经成为不少城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堵点和卡点。厦门可提出建设东南中试中心的目标,以中试平台为创新资源集聚枢纽,在厦门科学城基础上加快建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急需紧缺中试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构建“中试+”生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厦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化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等内部研发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民营科技领军和专精特新企业。

因地制宜集聚发展要素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质生产力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共同培育和驱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厦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各类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的体制机制:一是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带动各类资源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针对科技领域财政投入存在分散、绩效不足等问题,可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投入,集中对关键领域进行支持,同时加强金融工作与财政支持的配合,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推进科技扶持资金“拨改投”,扩大科技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的规模和范围;二是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拥有国际化的交流合作平台是厦门的独特优势,可以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建设为抓手,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科技合作,面向全球布局建设“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建设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引进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合作组织等在厦门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人才是当前我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要先行先试,以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加大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作者系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