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一直是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在厦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萱呼吁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住厦全国政协委员张志红建议,设立“全国河(湖)长日”,进一步推动河湖管理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萱: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

近年来,伴随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贡献者。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安全风险较高、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也日渐突出。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表示,目前,在国家层面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专门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实践中相关从业者的劳动权益还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她认为,要加快这一领域国家统一专门立法,建立适应平台用工形式和劳动者就业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界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获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方面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张志红:设立统一的“全国河(湖)长日”】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2018年我国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度以来,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厦门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以法定形式明确每年3月30日为我市“河(湖)长日”,以纪念筼筜湖综合治理20字方针的提出。不少城市也纷纷设立“河(湖)长日”,但是时间却不相同,导致出现不利于河湖管理保护集中宣传、内容创新、群众辨识等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副市长张志红建议,设立统一的“全国河(湖)长日”,并确定在每年3月30日,提高“河(湖)长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全国政协委员 张志红:有利于形成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国性平台载体。有利于集中宣传河(湖)长制的工作成效,形成舆论的集中关注,也能够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