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团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3月7日,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代表团副团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参加。
周祖翼代表说,完全赞同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充分体现了旗帜鲜明讲政治,明确国务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务院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修订草案充分体现了优化职责重规范,贯彻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宝贵实践经验,这对于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修订草案充分体现了科学修法促改革,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为地方推进科学立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示范。修订草案通过后,福建全省上下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赵龙代表说,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人民至上的理念,突出抓落实、重实干的导向,突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担当,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完全赞同。福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推动我省各级政府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审议中,于伟国、李钺锋、黄志贤等代表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是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是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代表们表示,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于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