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活力来源,备受广大民营企业关注的《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昨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政策包括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激发民间投资、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5大方面,共23条,干货十足,涵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党的二十大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战略部署,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8月16日,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任务举措。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余年来,民营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整体跟随到局部引领的巨大变化,在促进社会发展、创新创业、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厦门高质量发展的特色、活力和优势所在。当前厦门正处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关键机遇期,同时拥有着一流的营商环境,为新时期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厚土壤,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潜力空间。

《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紧密围绕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发展战略使命,结合国家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统筹衔接省、市已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系列举措以及各类专项政策措施,既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又与时俱进谋实招、求实效,努力让推出的各项政策举措更加精准有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