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彰显“有活力、有创新、有作为”的人大担当。今天,我们首先来关注立法工作。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着力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决策相衔接,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8部法规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法治力量有力推动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其中,《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郭晓芳:这部条例我们牢牢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要放在自己手中的战略。我们从粮食的生产、流通、储备、应急和管理进行了全链条的对接,筑牢了粮食安全的防线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地方立法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提出的“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湖方针精神,出台了我市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这部法规全面总结我市河湖长制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及不足,将全市河湖湾区治理与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为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与改革创新相衔接,不断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激发新兴领域的创新活力、创新动力,制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及时将我市在数据治理方面取得的有效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予以固化,对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应用与发展、数据安全等作出创制性规定。该法规部分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体现了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郭晓芳:这部法规主要是以整合数据资源为基础,以推动公共数据的开放、开发、共享为重点,用法治的力量来提升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