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印发《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更加精准引导和扶持企业“走出去”。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提出,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获封顶限额上浮10%的补助,若是同时被市商务局评定为A类国际化企业的,则可上浮15%;企业投资其他金砖国家,可获封顶限额上浮20%的补助。管理办法还进一步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打造对外投资的“厦门品牌”。

市商务局表示,我市将加快审核兑现2021年度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目前已经复审20家企业22个项目1370万元,争取7月下旬前完成拨付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市商务局副局长 林珍雅:(下一步将)在第一批评选出来的8家A类国际化企业的基础上,也会进一步做总结,希望把他们的一些经验,能够更快地向其他企业做一些复制跟推广,能够帮助企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