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今天,我们首先来关注立法工作。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部,作出决定、决议9项。其中在202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部法规固化和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改革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确定每年11月1日为“厦门营商环境日”。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郭晓芳: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法治环境,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累计调查座谈有200多家企业,总共收集意见400多条,历经4审,这部法规应该说围绕着我们的高质量发展 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很好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还紧密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对《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进行修改,重新制定《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作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定》,通过不断加强生态领域立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不仅如此,市人大常委会还聚焦民生领域,通过立法,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7月1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是一部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征询基层立法联系点,以融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广开言路,这部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共收到群众2130多条意见建议,经科学研究论证,最终对18个相关条文作出调整,多项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郭晓芳:我们规定在新设天桥的时候,在地质结构允许的时候要设电梯,旧(天桥)改造的时候有条件的要改造,方便老人家出行,比如说智慧医疗这一块,智慧公共服务的这一块,我们给老人家留下人工通道,我们这次法规提出来医养学结合,老人家不仅说医疗好,养老好,还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