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内蒙古满洲里关联疫情已基本控制;

浙江绍兴疫情发展态势趋缓,疫情外溢风险降低;

浙江宁波及杭州、上海、江苏、安徽等地疫情基本得到控制;

陕西西安-广东东莞关联疫情仍在继续发展,两地续发传播风险较高,近日发现有零星外溢病例,风险人员排查工作正抓紧进行;

广东广州报告的由境外奥密克戎毒株输入病例导致的本土病例,已及时采取风险人员排查措施,发生续发传播风险较低。

当前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国内疫情呈局部散发和规模聚集性并存的特征,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由中高风险地区入厦需在6小时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接受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1号通告要求,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土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入()厦人员,请主动登录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信息自助登记】,选择【风险地区入()厦人员自主登记】进行信息申报。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厦门市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长按二维码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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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下人员须主动报备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有以下情况人员,请主动报备: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12月14起途经北京市通州区
*12月12日起途经陕西省延安市;
*12月11日起途经广东省广州市和安徽省宿州市
*12月6日起途经江苏省无锡市;
*12月5日起途经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东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
*12月4起途经陕西省咸阳市
*12月4日15:00至24:00途经陕西省西安市咸阳机场;
*12月3日起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12月1日起途经浙江省杭州市和绍兴市;
*11月29日起途经陕西省西安市;
*11月26日起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1月24日起途经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11月22日起途经浙江宁波市;
*11月15日起途经上海市浦东新区;
*11月12日起途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抵厦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入(返)厦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时按规定就医等防控措施。就医过程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2

从外地入(返)厦后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3

个人防护不可松懈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04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0日